各有关单位:
随着内蒙古自治区“平安城市”、“智慧城市”建设不断深入,内蒙古安防行业专家库的技术支撑作用日趋显现,为了今后能更好地为政府、社会、行业及企业服务,内蒙古安防协会于2017年11月对原《内蒙古自治区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》【2009年颁布】(简称《专家管理办法》)进行了重新修订。
新修订的《专家管理办法》对专家申报条件做出了大幅调整、升级,对于实现与公安部门专家库共享,提升行业专家库专家的整体水平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内蒙古安防协会现面向全区范围增补行业相关专家(2017年2月15日已入库专家无需重新申报)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:
内蒙古自治区内外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、安防产品研发企业、政府部门、科研院所、大中专院校、公安系统、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用户单位的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
详见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》(附件一)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下载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申请表》(附件二),并如实填写;
(二)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职称证复印件,及学术论文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,报内蒙古安防协会秘书处;
(三)内蒙古安防行业专家库专家管理小组负责审核,审核通过后,在安防协会网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;
(四)公示无异议后,报内蒙古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备案进入专家库,并向社会公布;
(五)内蒙古安防协会向入库专家颁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专家聘用证书》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如实填写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申请表》;
(二)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(为确保证明材料的安全,暂不要求提供原件),发现造假,立即取消申报资格,并在协会相关媒体进行通报;
(三)请于2018年2月1日前将资料装订,报送(或邮寄)到内蒙古安防协会秘书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文林15848903519
乔 丹15847191107
电 话:0471-4960332
地 址: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95号金固大厦A座三层
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
2017年12月27日
附件一: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》
附件二: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申请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