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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增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5-10 浏览次数:3977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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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随着内蒙古自治区“平安城市”、“智慧城市”建设不断深入,内蒙古安防行业专家库的技术支撑作用日趋显现,为了今后能更好地为政府、社会、行业及企业服务,内蒙古安防协会于2017年11月对原《内蒙古自治区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》【2009年颁布】(简称《专家管理办法》)进行了重新修订。

新修订的《专家管理办法》对专家申报条件做出了大幅调整、升级,对于实现与公安部门专家库共享,提升行业专家库专家的整体水平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内蒙古安防协会现面向全区范围增补行业相关专家(2017年2月15日已入库专家无需重新申报)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征集范围:

内蒙古自治区内外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、安防产品研发企业、政府部门、科研院所、大中专院校、公安系统、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用户单位的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    详见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》(附件一)

、申报流程

(一)下载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申请表》(附件二),并如实填写;

(二)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职称证复印件,及学术论文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,报内蒙古安防协会秘书处;

(三)内蒙古安防行业专家库专家管理小组负责审核,审核通过后,在安防协会网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;

(四)公示无异议后,内蒙古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备案进入专家库,并向社会公布; 

(五)内蒙古安防协会向入库专家颁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专家聘用证书》

、申报要求

(一)如实填写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申请表》;

(二)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(为确保证明材料的安全,暂不要求提供原件),发现造假,立即取消申报资格,并在协会相关媒体进行通报;

(三)请于2018年2月1日前将资料装订,报送(或邮寄)到内蒙古安防协会秘书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李文林15848903519

乔  丹15847191107

电  话:0471-4960332

地  址: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95号金固大厦A座三层

 

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2月27日

 

附件一: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》

附件二: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申请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