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内蒙古安防协会专家库专家管理,充分发挥专家库的技术支撑作用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内蒙古安防协会于2017年11月对原《内蒙古自治区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》(2009年出台)进行了修订。
经过对内蒙古安防协会会员单位意见征询后,现将《内蒙古自治区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》(修订稿)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止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监督电话:0471-4915331 联系人:乔丹
地 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95号金固大厦A座三层
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
2017年12月6日
附件:内蒙古自治区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管理办法(修订稿)